●深圳
  新快報訊 記者張國鋒 通訊員歐東勇報道 昨日,新快報記者從深圳市住建局瞭解到,為更好地服務廣大繳存職工,該局對深圳現行公積金提取規定進行了修訂。為廣泛征求民意,《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於今日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該征求意見稿保持了現有提取情形和比例的穩定性,主要是對提取程序和材料進行了簡化。如租房提取現在每年可提取2次,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現在每年可提取1次,今後通過自助服務平臺每月都可以提取1次。此外,還取消了住房消費提取後應在賬戶留存一個月繳存額的限制。  (原標題:公積金規定今起徵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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