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報訊(記者 陳荻 通訊員 邱志紅 郭少基)某證券報社兩名記者為了一己私欲,利用職務便利虛構事實,伙同自己的親屬妄圖通過威脅敲詐一准備上市的公司而獲得不義之財。記者昨日從龍崗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提起公訴的室內裝潢羅平×、陳培×、陳佩×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已經作出一審判決,三人分別獲刑三年至四年,並處罰金。
   據瞭解,被告人羅平×與陳佩×系某證券報社同事,陳佩×、陳培×系姐弟。2013年5月20日左右,被告人羅平×向陳佩×提出某公司正在準備上市,可以利用發佈該公司負面消息的方式實施“媒體控制”,進而索要巨額財物。為了實現目的,被告人羅平×、陳佩×、陳培中谷餐飲設備×三人商量,由羅平×負責策劃和文稿撰寫,由陳佩×負責進度聯絡,由陳培×負責同某公司交涉並提供收款賬號。
   201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被告人陳培×用羅平×提供的一個北京的1368159××××電話號碼,打電話給被害公司董事會秘書史××,稱掌握了該公司上市的負面材料,隨後被告人陳培×將羅平×撰寫的一篇帶有聯合境內外知名媒體揭發該違規操作上市、虛報財務信息、usb偷稅漏稅等內容的電子郵件發給史××,並以此向該公司索要人民幣200萬元。2013年5月30日,被害公司撤回了IPO材料,中止申請上市,隨後亦中止了與被告人陳培×的聯繫。2013年6月6日,被告人再次向被害公司發去由羅平×杜撰的包含該公司走私、欺騙上市等主要內容的電子郵件,威脅該公司向陳培×與其妻子開辦的深圳市思某某策劃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事後再支付50萬元,否則就將相關材料發佈給各知名媒體。2013年6月17日,被告人陳培×、羅平×、陳佩×被抓獲歸案。  (原標題:兩財經媒體記者敲詐準上市公司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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